京剧的妙处:“只可意会,不能言传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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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推送文章录自《十日戏剧》1940年第2卷第32期,原题《京剧的特点》,作者刘豁公,为民国时著名戏评家。文前有编者注:“豁公文字好久不见了,最近得到港友寄来王熙春特刊,内有刘君《京剧的特点》一文,颇堪一读,故转载于此。”
一切事物,至少得有一点新的成分,才能适合于新的时代与环境。京戏却是例外。
在这无所不新的年头儿,当然也不一定像古典派那样的“一成不变”;但有一点,“构造不妨从新,本质必须仍旧”。因为它是特殊的艺术的结晶,差不多一举一动一字一音都建筑在艺术上;欲加改造,那就至少须经一番有系统和精密的测验,寻出它的真正缺点来,例如封建的思想,不通的戏词,不切时代的服装,因陋就简的布景等。我的朋友陈彦衡尝说:京剧的艺术,不但是美,并且是超理想的神秘的,因为它有很多的妙处,“只可意会,不能言传”。我认为这话是确切的。京戏产生到现在,差不多三百年了,职业剧人,虽还没有正确的统计,我相信它的数字,一定是很多的。
刘豁公旧影
但无论剧人多寡,戏剧总只这些,除因禁止及其他关系已经失传者外;现有的戏,不过二百余出,从前的剧人唱的也是它。而且每一剧人所能唱的戏,平均是三四十出,即使是戏祖师,戏剧圣人,肚子宽到极处,如谭鑫培、杨小楼、陈德霖那样的超级剧人,真正能唱的戏,也不过六七十出,以此每一剧人对于某一出戏,每隔若干日,必要复唱一次,是无疑的,而一般的观众对于甲剧人演这出戏他要看,对乙剧人及其他任何剧人演这出也要看,并且甲剧人再演这戏他还是要看,看的次数愈多,愈加感到兴趣,绝对谈不到厌恶的话。可知它——京剧确有一种超理想的神秘的艺术力量,能够抓得住人,而为其他的剧艺所不及的。
有人说戏只有这么几出,反正出不了“西皮”“二黄”,这还有什么宝贵呢?我说:是的,京剧的确出不了这些范围,不过你说这话,我就感到你所知道的太不够了。因为京剧这东西,从大体上看,好像“千篇一律”,而其实“变化无穷”,不但每一出戏有一种剧情,同时也各有一种作风,唱、做、念、打,各自不同,这是要素,要有心人细细领略的。至于人与人之作风,更有显明的分野,例如“行善得子”,任何一派的老生都要唱的,试问谭派唱的和孙派唱的同不同呢?又同一谭派,安舒元唱的和谭富英唱的同不同呢?
安舒元之《打渔杀家》
谭富英之《打渔杀家》
可是在这戏里,甲唱“二黄倒板”,乙就不能唱“西皮原板”,甲的唱“一板三眼”,乙决不能够“一板二眼”或是“一板四眼”,“扮相”“场子”,更有一定,谁也不能变更,但你说它同,它确有不同之点;说它不同,它又有相同之处,这就叫做超理想的神秘的艺术,它确是“只可意会不能言传”的。
啊,京剧的特点是太多了,但限于篇幅,恕我不能作有系统的论列。
(《十日戏剧》1940年第2卷第32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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